按照以上规定,北京养犬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区域是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
獒犬——
还有大白熊犬、威玛猎犬、雪达犬、猎狐犬、寻血猎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长须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松师犬、斑点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伯德梗、凯利兰梗等犬种。
但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