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凯歌拒绝道歉”的话题上了热搜,让不少网友一脸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陈凯歌为什么拒绝道歉,他要跟谁道歉?小编稍微了解了一下,似乎是陈凯歌跟一个叫邱路光的人有点纠葛上了法庭,后来法院判陈凯歌要道歉,但陈凯歌似乎不服,也没有道歉。那么,陈凯歌为什么要给邱路光道歉呢?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陈凯歌诽谤邱路光事件始末原委吧。
据悉,陈凯歌曾出版了一部叫《我的青春回忆录:陈凯歌自传》的书,主要写的是自己生平的一些经历,书中提到了一个女性K以及K的丈夫。在自传里,陈凯歌描述了K的丈夫与女护士接触、私逃后又被抓回的经过,甚至被开除和判处刑罚的内容。虽然没有具体指明,但邱路光根据陈凯歌书中的描写,认为书中的K的丈夫就是他本人,因此觉得陈凯歌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便将陈凯歌告上了法庭。
在这起名誉侵权案件中,陈凯歌很不幸的败诉了。法院认定陈凯歌2009年出版的回忆录,构成了对当事人邱路光的诽谤,要求陈凯歌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作家文摘》向原告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据悉,当天开庭时陈凯歌并未到场,所以放弃了答辩的权利,但法院判决出来以后陈凯歌也是拒不道歉。而陈凯歌到期一直不道歉,法院就会将本案的判决书主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目前也已经这么做了。
今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刊登一则公告:原告邱路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判决中书面道歉一项,本院现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刊登。
今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刊登一则公告:原告邱路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判决中书面道歉一项,本院现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刊登。
今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刊登一则公告:原告邱路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判决中书面道歉一项,本院现将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