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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李晨潮牌商标被注销:明星潮牌不能拿冒犯当个性(2)

2019-03-12 14:22:13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在网上,使用“MLGB”用于日常交流的网友并不多,尤其是在强调个人素质与尊重个体的大背景下,无论是谁使用,都避免不了给人留下粗俗的印象。明星们不会了解,脏话在传播的过程中已经被赋予了“公共性”,但也只有被用于公共表达的时候,它才会有力量感,而被用于商业消费行为时,则很容易造成冒犯,让人反感。

国内明星潮牌的兴起,是对国外娱乐圈的一种仿照。据了解,十大华人明星潮牌中,有8个是英文标识,这反映出明星潮牌把“国际化”当成了首要印象来进行运营,以此迎合年轻人的消费心理。“国际化”以及明星的“个性化”,是消费者追捧潮牌的两大理由,但“低俗化”肯定不是,把低俗当个性,更是对年轻消费群体的一大误解,是粗暴地把更大范围的消费者,往狭隘的“极端个性群体”中驱赶。

网络语言表达是一种线上行为,有匿名特征,而服装穿着是一种线下行为,是真实人物的外在形象展现,明星潮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天真地认为那些在网上活跃的网民,到网下依然如故。在网络之外的传统生活情境下,是要对社会公序良俗有足够尊重的,是要接受规则约束的,这也是“霸座”事件会引起轩然大波的原因,因为“霸座”的确破坏了现实生活里人人都要遵守的秩序。

当明星潮牌借助名人影响力,对不雅商标进行强力推广的时候,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挑战甚至挑衅。商标评审委员会与法院的驳回,也因此具有了对申请方的一种保护作用,不排除真正申请成功后,会因为不喜欢的人太多而对其旗下其他品牌产生坏印象。

因此,李晨和潘玮柏应该给法院写一封感谢信。

(责任编辑:郭一楠 CK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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