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娱乐 > 星光灿烂 > 明星新闻 > 正文

政法委评王宝强“被绿”事件:法律的交给法律(7)

2016-08-16 08:43:23    中华网娱乐综合  参与评论()人

政法委评王宝强“被绿”事件:法律的交给法律

下面评论里还有宋哲这样一句评论。

在一个法治国家,不依靠事实,只依靠在网上当键盘侠,用言语暴力去以暴制暴,这种英雄主义是可怕的。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先入为主式的评判和舆论狂欢,占领道德制高点的义正词严,都是不负责任的。

古语有云“言灵”,在迷信时代,它很形象地强调了观点一旦说出口,就有了生命,再也不受自己控制。放在当代,不负责任的言论,一旦抛出,就极易在人群中发酵、扩散、传染、失控……当网络声讨成了习性,当标签代替了事实,当情绪淹没了理性,我们必然会陷入到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非对即错的简单思维陷阱中。

有关婚姻的忠诚。今天看到一篇文章,有几句话长安君深以为然:“如果愿意忠于婚姻,就结束这段所谓的更合适的今生真爱。如果不想再忠于婚姻,就协议办离婚。文明社会下,离婚是可以的……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婚姻是一种社会盟约……一切自由,都必须在不背弃盟约的前提下。任何高尚纯真的借口,都不足以支持背盟耍流氓。”

我想大多数小伙伴都不会反对这段话的精神。

只是,还请让舆论的归舆论,法律的归法律。

如果长安君说到此处,有人还不明白。长安君希望大家能看看王宝强的孩子的眼神。他还什么都不知道,但他或许以后会知道。请想想,今天发生的一切,将会为他带来什么。

希望王宝强“声明”中提出的“依法处理”,未能善始,但能善终。

(责任编辑:郭一楠 CK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