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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评王宝强“被绿”事件:法律的交给法律(5)

2016-08-16 08:43:23    中华网娱乐综合  参与评论()人

政法委评王宝强“被绿”事件:法律的交给法律

抱枕用的也是这只狗的形象。

政法委评王宝强“被绿”事件:法律的交给法律

然而,这只狗的主人,就是王宝强的经纪人。

王宝强或许真诚地想守护双方父母和自己孩子内心中的安宁,但当他将这份“声明”抛诸于公众视野内,继而掀起舆论狂澜时,他或许,已经破坏了这份平静和尊重。

对“声明”激发出的小伙伴们的疑问,长安君要谈的,是更多的法律问题,而非道德批判和“舆论审判”:

比如,离婚要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微博声明离婚无效,此时将百度知道中的马蓉词条改为“王宝强前妻”,更属无稽;

比如,如果马蓉与宋喆之间确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证据确凿,分配财产上才可以考虑过错方少分,而非“净身出户”;

比如,离婚时可以申请法院精神损害赔偿,但前提一定是出轨认定后;

比如,如果能证明王宝强恶意转移财产,有足够的证据,马蓉依旧可以依法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比如,王宝强有权申请DNA亲子鉴定,若鉴定结论确实不是亲生,可申请赔偿……

但这些“比如”,是要建立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在人民法院庄严的法庭中,得出最终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而不是在事实未认定的前提下,就把属于夫妻两人间的事,扔到不知情的群众当中,任由它在舆论的狂风暴雨中,被撕扯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