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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涉嫌洗钱被捕!在美国如何避免“洗钱”罪名?

2017-02-24 17:58:45    美国中文网  参与评论()人

大家都知道,在美国存钱,一不小心就会惹上大麻烦。

根据银行秘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表给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

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北京英先生惹大麻烦

有位来自北京的男子英达(Da Ying,音译)注意了规定的第一条,却忽略了第二条。他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分别50次将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被美国联邦法官控洗钱。

据悉这位56岁的英达先生住在康州,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同时为了绕过监控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就这样,他们存了50次。。。共计46.4万美元到账户。

看了介绍,笔者脑里突然闪现出了一人!

不过50万对于这级别的大腕也是毛毛雨啦。

当然笔者也就是想想,因为这位英先生已经认罪,与法庭达成和解了!

也没准这都是巧合,英先生或许是英拉的哥哥啦!

2月16日,他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部分资金并补交税款,合计29万美元。目前英达已放弃庭审机会,并就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认罪。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

因为存钱耗尽一生积蓄

笔者看到英先生的做法,实在是为他觉得不值。不过美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你登上国税局的“黑名单”,被怀疑有“拆分洗钱”的嫌疑。面对这类指控,其实国税局最关心的问题是“你在逃避什么?”

根据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在2016年5月26日举行的听证会上,透露从2012年,全美约有600多人因涉嫌“拆分洗钱”被国税局盘查,查封金额达430万美元,但其中只有约五分之一属于“拆分洗钱”的刑事案。

在达拉斯执教多年的一名65岁女教师Linda Nell Fantroy,被指控〝巨款零存〞,企图隐暪58万元的收入,被判在联邦监狱坐牢18个月,她的7栋房产被国税局没收。

据悉她是当地一名中学教师,年薪为73748美元。有投资头脑的她在达拉斯买了不少房子投资,还参与达拉斯住房局管理的联邦住房选择券计划,把其中一些房子出租给低收入家庭。结果收入未能说明来源,在其对政府行动未提出抗辩后,一名联邦法官去年1月下令她所有的7栋房子充公,她从去年6月6日起开始服刑。

十几年前,一名移民Ken Quran离开拉马拉的消防站,搬到北卡的格林维尔开了家小便利店,从此起早贪黑的工作攒了一些积蓄,终于熬到60岁,孩子大了,也准备退休的时候。他的美国梦却突然变成了噩梦,由于每次取款现金低于1万美元,又多次取款,他在2014年6月被IRS查封账户,一辈子15万元积蓄都被查封,虽然经历了一年多的打官司,钱最终还给了他,但是相信这件事情足以改变了Quran一家从此的生活。

也有报道称有华人因为至少到银行存过几次8、9千美元的存款,因此收到FBI的信件,告知怀疑当事人有洗钱嫌疑,要求尽快与FBI联系。

在美国如何避免自己陷入“洗钱”罪名

有一点大家要知道,美国的各家银行都有权也有义务提报客户的可疑银行活动,否则这名职员将面临刑责。同时银行不准通报客户他们被“上报”了。所以一些会引起柜台操作员可疑的行为要避免。

客户作出经常或大额的交易与过去或目前的生意或就业不符;

客户用现金多次存入少于$10,000现金;

客户在打开保险箱前后存取少于$10,000现金;

许多资金用成百成千成万整数转移;

许多小额资金从国外转入后被全部或大部转出或交易并与客户的生意或历史不符;

大额资金从外国客户汇入,没有合理的原因等等。

而且不少华人的理财观念也会害了自己:

一些华人为领低收入福利,在银行只有少量存款,却将大量现金放在银行保险箱;

不少华人长期低收入报税,却有大量现金买房和投资;

或大量汇款与收入不符;

或接受大量汇款却没有申报收入来源等等

中国实行外汇管制,每人最多可汇出$50,000, 有人为买一个房屋就不得不要请多人帮助汇钱,也容易被当作洗钱。

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

一些华人可能由于偷税漏税或不了解而误入洗钱陷阱,进而被罚款,没收财产,甚至坐牢。

为防止被控洗钱罪名,一要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二要证明交易的正当性。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最重要是证明资金已经纳税,即使资金是赠与或借贷,也要证明其已纳税。

如果海外赠予超过10万元,还要填报3520表。投资移民或海外有财产者还可用8938表申报本人的海外资产,当汇钱回美时有报税依据。

如果大额的现金收入由于各种原因被查漏税,要赶快请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修改税表,并补税和罚款,不要等到国税局犯罪调查组(CI)介入调查洗钱大事。

律师表示存少逾1万美元的存款绝对合法,但是因为隐藏收入的意图,躲过国税局的监督而故意巨款零存,则属违法。

在海外最好尽量使用支票存款。现金的话,每次存款最好低于2000元,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如果你有多于10000美金的合法现金要存,不妨直接跟银行说清楚,诚实报备之后存入。您也可以跟熟人进行置换,把现金给朋友,他开支票给你,支票的存取是不会引来麻烦的。

到邮局去购买现金支票Money Order,分为国内现金支票和国际现金支票两种,不存在有效期,丢失还可以补办。国内(美国)现金支票最大面额为1000美金,每张收取1.6-2美元的费用;而国际支票最大面额为700美金,每张收取4.75美金的费用,你可以把国际支票寄给全世界任何人,当地银行现金兑现。

律师表示既然金钱来源合法,就应依照规定申报,申报金额不会因此被扣税或调查,不要耍小聪明或道听途说,以为万元以下存款可以“逃避麻烦”,殊不知此举会引起银行和税局的高度关注,反为会为自己带来困扰。

同时,如果遇到此类问题,第一,不要轻易签署任何文件。 对于新移民,因为语言问题,当场让你签署任何文件,你可以说自己不懂(文件内容),不能签字。第二,马上找律师。靠个人拿回国税局冻结的资产几乎不可能,必须找律师,还得找到有经验的专业律师,精通冻结资产(Forfeiture)的律师。第三,对和解提议要三思。有时候政府会提出跟嫌疑人的和解协议,比如用收缴70%的冻结金来换取撤销指控。很多当事人都害怕,而同意和解。如果你没有做错什么,别害怕站出来。

关键词:银行 现金